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鲜明的中华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当代活态呈现和民族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余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56名,同时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和传承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传承保护体系全面建立,非遗保护传承渠道和途径不断拓展,非遗创新发展十分活跃,非遗传播普及广泛开展。实践证明,只有答好保护、传承、利用“三道题”,才能让非遗绽放永恒魅力。
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系统性保护是前提。从推进依法治理,到加强制度建设;从筑牢非遗保护传承“四梁八柱”,到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新征程上,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着力构建保护体系,完善保护机制,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要着力筑牢法治保障,加大督察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非遗;要用好数字化技术方法,让传统非遗文化技艺与数字科技更好地结合,从而更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以人为本、活态传承”,非遗才能世代相传、亘古绵延。从“非遗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到组织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遗”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再到非遗展示馆、传习中心、培育基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近年来,各地加大非遗传承力度,让非遗传承后继有人。比如,三江县持续开展侗族大歌全民艺术普及,采取引导民间歌师社会传承、侗族大歌进校园等方式,让侗族大歌薪火相传。新征程上,要继续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推动非遗学科专业建设,持续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新生代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力度,逐步提升创新创造活力和传承发展能力。
利用好非遗,就一定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广西组织举办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等活动,广东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工艺美术博览会,安徽发布“非遗主题旅游十大精品线路”……近年来,各地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放眼神州大地,从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到利用非遗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再到建设非遗特色景区,非遗内在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新征程上,要促进非遗合理规划利用,发挥好非遗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非消极作用,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助力非遗活起来、火起来。
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持久工程,需要协同发力、久久为功。新征程上,要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规划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系统性保护要求,在活态传承中有效保护、在有效保护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继续在政策法规体系、名录体系、理论研究体系、人才队伍体系、传播推广体系以及传承体验设施建设、数字化保护等方面下实功,用心答好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新考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大文化力量。(郭雪营)